收到《民事裁定书》未及时告知 ST粤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收警示函

2022-02-06 12:38:02

绿茶直播

投资研报

巴菲特百亿美元重仓同行业公司!千亿空间黑马龙头,中石化入股20%,美林持股15.65%,高盛加仓313万股,瑞士银行新进十大流通股东

下一个爱尔欧普?PEG仅1.1的超级低估十倍潜力股,身处钻石级赛道,500亿美瞳蓝海,兼备技术禀性与消费属性,国内唯一眼科器械全平台公司

净利润断层,威力无穷!两年十倍大牛股,一体化龙头乘风而起,三季度净利预告大超预期,标志电解液全产业链持续高爆发高景气!

排序位于芯片之前,重要地位凸显!龙头5天涨92%,工业母机连续暴涨,机构寻找灵魂股!(附五大要点与股票名单)

8月24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系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粤泰股份20.24%的股份。经查,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将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未在收到前述《民事裁定书》时及时主动告知粤泰股份董事会并配合粤泰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粤泰股份迟至7月19日才披露上述重大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我们

汉阳信息网是领先的新闻资讯平台,汇集美食文化、国际资讯、投资理财、综艺娱乐、体育健康、教育科研、等多方面权威信息

版权信息

汉阳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可复制本站镜像,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邮件举报!